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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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无范本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一标段第一次答疑公告 1、提疑: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中“商务评审评分标准”的“3.企业诚信”中的评分内容:“投标人近3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4分,获得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2分。(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因为山东省取消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评审,能否将此项评分内容中取消时间限制。 答:鉴于部分省市取消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评审,现将评分内容:“投标人近3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4分,获得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2分。(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4分,获得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文件。 荆州市同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