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7,**9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关于“富顺县二中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北湖公园)III 标段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4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施工单位拟派配备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3分;近 3年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在本单位每具有1个建筑工程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得4分。 更正为: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2、其余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