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陆良县****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澄清补遗通知
各申请人: 现对陆良县****年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补遗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第2页3.4条 原内容为:3.4 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是本单位的职工,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3.4 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本项目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是本单位的职工,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相应专业是指给排水、排水工程、 市政工程、 市政道路、道路工程、工程管理。】 二、资格预审文件第**页3.2.3条 原内容为: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现修改为: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三、资格预审文件第**页备注内容 原内容为:备注:(1)“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所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 现修改为:备注:(1)“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年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自有设备需注明购买时间。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扫描件。(2)证明材料附表后。 请各申请人按照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给各申请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陆良县中枢街道春光路**5号 联 系 人:杨鸭定 联系电话:**********5
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陆良县中枢街道春光路**1号 联 系 人:张红艳 电话(传真):****-******8 日 期:****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