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安次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总体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技术要求清单”第5项备品备件--前端相机备机的说明中“★内置双镜头,内置不低于2个麦克风、不低于1个扬声器,支持双向语音对讲,支持MD5、SHA**6加密算法。(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内置至少3颗混合补光灯,每颗灯由红外灯、白光灯组成,在开启白光灯或混合补光灯时,可输出彩色视频图像。(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对镜头前盖玻璃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状和水状附着物。(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硬件微引导程序、uboot、OS、应用软件逐级校验功能,非法篡改的uboot、OS、应用软件固件包,不能通过命令行、浏览器、客户端方式进行升级。(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支持通过IE浏览器设置登录超时时间,当登录后无操作时长达到设置阈值后,设备自动退出并重新进入登录界面。(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设备具有耀光抑制功能,耀光区域≤2%。(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此六项要求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为了响应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现将“(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删除,不再要求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原开标时间为:****年1月**日9点**分,变更为****年1月**日9点**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地 址: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D9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凌
电 话:****-******8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