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疑问1:招标文件资格标目录,第(1)点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施工、设计方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施工、设计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提供)。现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到****年**月**日,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查看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我省各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内容除外),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月**日至****年6月**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年6月**日。企业资质有效期于****年6月**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不予受理。资质延续申请企业应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资质许可机关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其中,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按照资质标准最低等级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进行考核。本单位也已经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递交了办理相关延期手续资料。在网址(******)可查询到本单位的资料证书材料已经审核通过了,公示单位名单里有本单位。请问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在****年1月**日,如本单位的资质证书在开标前还未发放下来,是否可以放《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公示的内容及公示名单截图作为佐证材料?回答: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