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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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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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建造师,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