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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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或项目基础信息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本项目立项核准文件有变更,以本次上传的立项核准文件为准。因核准文件有更改,其项目信息以本次上传的核准文件内容为准: 1.项目信息中“项目投资额:********.**”更改为:“项目投资额:********.**” 2.项目信息中“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 ****0m、人工湿地约****m?。”更改为:“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浮岛、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0米、人工浮岛****0平方米、人工湿地约****平方米。” 二、原招标文件1.招标条件 1.1中“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 ”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和区级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 ”。 三、原招标文件1.招标条件1.2中“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自井发改发〔****〕**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更正为:“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井发改发〔****〕**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四、原招标文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 ****0m 、人工湿地约 ****m?。”更正为:“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浮岛、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0米、人工浮岛****0平方米、人工湿地约****平方米。”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更正为:“1.2.1 资金来源 :中省资金和区级资金配套 ”。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1~3名)”更正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 (1~3名)” 七、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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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