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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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成都市****年简阳市三星镇、踏水镇、青龙镇、平武镇、禾丰镇、射洪坝街道、东溪街道、平泉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一、二、三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四川省成都市****年简阳市三星镇、踏水镇、青龙镇、平武镇、禾丰镇、射洪坝街道、东溪街道、平泉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一、二、三标段作出如下补遗: 一、(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1报价方式”修改为: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2★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文件对原招标文件某一条款的调整(若有),适用于原招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内容,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所有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四川简州空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瑞远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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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