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招标 项目编号: E******************1 原公告 招标 项目名称: 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 ****年 ** 月 ** 日 澄清 日期: **2 4 年 ** 月 ** 日 二、 澄清内容 1. 招标公告第六条进度款支付方式,原文:“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现更正为:“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勾选中标人支付 。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现补充以下内 容:根据住建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说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0分计。 4.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原文:“说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包含在总价中”,现更正为:“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包含在总价中”。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 人信息 名 称: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凤山县巴烈新区双创产业园 联系方式: ****-******3 2. 招标 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广西盾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池市任香路旁市体育训练北面金旅国际投资大厦2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 工 电 话: ****-******2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