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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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充市嘉陵区长城南路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充市嘉陵区玉泉路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南充市嘉陵区长城南路西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南充市嘉陵区玉泉路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南充市公共资源工程类交易平台》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南充市公共资源工程类交易平台》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更正为:“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南充市公共资源工程类交易平台》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南充市公共资源工程类交易平台》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南充市嘉陵区城乡建设局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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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