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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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7,**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数字孪生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建设先行先试实施(一期)设备设施采购2标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数字孪生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建设先行先试实施(一期)设备设施采购2标”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商务评分企业实力(1)近5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所承担的类似水利信息化项目获得全国性学会(协会)及以上奖项,1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更正为“(1)近5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所承担的类似信息化项目获得全国性学会(协会)及以上奖项,1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以上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年1月**日**时**分不变。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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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