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4.5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德阳市绵竹市围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澄清文件**致:各潜在投标人“德阳市绵竹市围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取消业绩要求,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取消业绩要求,修改为:?无业绩要求。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取消业绩年份要求,修改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类似项目”取消业绩要求,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3(4)其他因素/投标人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本项满分为7分。类似项目指:****年1月1日(含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6、其他事项不变。特此说明!招标人: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日期:****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