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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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JLZHPG[J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云阳县黄岭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员工宿舍1#、2#、5#楼及车库工程)监理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云阳县黄岭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员工宿舍1#、2#、5#楼及车库工程)监理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根本没有按照监理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设置的中标备案条件不满足重庆市现行建管规定。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渝公管发〔****〕**号)文中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以下简称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其监理标准招标文件1.4.1(4)根本就没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3号)这三个旧规的规定内容;也没有投标文件三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5“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3号)等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的内容。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质量监督总站发布的建管新规为:⑴、《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T-**7-****)的通知》渝建标〔****〕**号;⑵、《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号);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号;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号)等四个文件。早就没有备案一说了,现在只有信息报送,请招标人予以改正,若非要做大尾巴狼,答复什么“招标文件已明确中标人按照(渝建发[****]**号)、(渝建发[****]**1号)、(渝建[****]**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置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模棱两可、答非所问的废话;或者依旧睁着眼睛说瞎话,答复什么“招标文件是根据渝公管发〔****〕**号文标准招标编制,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这类的鬼话,那就莫答复了,个人等到,做好被投诉的准备,承担由此造成招标投标活动延期乃至失败、相关人员受处分的结果。招标人,自己对照标准招标文件看清楚,投标须知(4)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5中,到底有没有几百年前的狗屁过期规定,如果认为这规定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那就不要设置,是个在重庆的监理从业单位都会遵守。 答:招标文件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通知”栏下载招标文件范本,并自行核对。如对招标文件范本有意见或建议,请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问题二:****年至今也才4年,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加商务部分总监理工程师要4个业绩,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只能在3个项目担任职位,招标文件却要4个业绩是不是不合理? 答:招标文件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商务部分中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作为加分项考虑。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问题三:为什么一定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果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或者有在建项目承诺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为什么不可以,一个项目一定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吗? 答:详见补遗。
二、现对云阳县黄岭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员工宿舍1#、2#、5#楼及车库工程)监理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6.1.1条中的“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云阳终端)中随机抽取5人,招标人代表2人”修改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云阳终端)中随机抽取2人,招标人代表2人”。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5.1总监理工程师增加以下内容: 注: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以下(1)~(3)承诺: (1)到岗履职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3)其它承诺: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承诺内容不符,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现供职的其他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的内容已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重咨兴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