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定点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定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不变,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延至****年1月**日9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朝阳大街一段2号
联系方式: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淼 李业鹏
电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