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罗田大别山菌种研发生产基地(EPC)建设项目(标段编号HBLT-******FJ -******0 **) 更正公告 因本项目投标函格式为固定格式,报价方式无法调整。投标函中愿意以 人民币(大写) (¥ 元 )处填写(工程估算金额-设计费报价-工程设备暂估价)*(1-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率)+ 工程 设备暂估价+设计费报价,例如建安工程费报价下浮6%,则报价为(****0万元-**2.8万元-****万元)*(1-6%)+****万元+**2.8万元=****.**8万元;须填写人民币(大写) 玖仟陆佰肆拾柒万叁仟陆佰捌拾 (¥)********.**元 。 (此处报价含 工程 设备暂估价、工程设备暂估价暂按****万元进行报价,不进行下浮。) 所有投标人均在本投标函第7条(其他补充说明)处填写设计费报价及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说明,不再另行报价。评标过程中报价得分仅计算填报的设计费报价及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说明。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 代理机构:罗田县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4 年 1 月 9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