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DZC[CS]******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高速公路**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产品到货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通过第三方测试、最终验收并经结算评审后(备注: 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结算评审金额一合同总金额的**%;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合同总金额的**%;),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更改为: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产品到货签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通过第三方测试、最终验收并经结算评审后(备注: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的**%;当结算评审金额>合同总金额,剩余金额=合同总金额的**%。),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万安西路6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东湖豪门1幢**3室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