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9.**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血液净化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 一、现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血液净化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的提问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 1:专用合同第**条关于进度款的拨付“工程完成**%拨付完成已完成工程量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是不能垫支修建的,并且又是纯低价标,还让施工企业生存不,建议修改此条款 答: 此条款已做修改,详见以下 补遗 内容。 问题2:专用合同第**条关于进度款的拨付“工程完成**%拨付完成已完成工程量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是不能垫支修建的,并且又是纯低价标,还让施工企业生存不,建议修改此条款 答: 此条款已帮修改,详见以下 补遗 内容。 问题3: 有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二、 现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血液净化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的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工程进度付款支付“**.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进度款支付:”更改如下: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丛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8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