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在线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X**3 线屏南半圳至仙山牧场段(横二线接点)公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补遗书第**号
招标编号:E******************1
各投标单位:
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现已由“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替代,建议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息对应修改为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息对应修改为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屏南县顺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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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