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1、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停机维护,原招标文件损坏被退回,现重新发布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请各投标人重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其他不变。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一条第十七条,内容如下: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1月7日《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从事建筑业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保证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全省建筑活动正常开展,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年2月1日前从事建筑业活动(含招标投标)时,凭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资质有效,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视同已提供。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8)修改为:招标文件与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中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内容为准。投标人如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所有投标所需的电子 投标材料及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