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磷酸盐节能环保改造项目-污水站(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补遗**各潜在投标人: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给水或排水类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项目工程基本信息截图页面】 。”更正为:“3.1.2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给水或排水类施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网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环保水处理厂给排水类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内容对应调整。二、评分标准中的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给水或排水类施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网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或环保水处理厂给排水类施工业绩)。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年4月3日**时**分”。四、其余内容不变。招 标 人: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兴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