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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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九寨沟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补遗1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第一卷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条件: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更改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现将第一卷3.1.2业绩要求: 3.现将3.2本次招标 4.现将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①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更改为: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5.现将第二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现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7. 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企业资信)满足招标公告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0万市政工程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更改为:满足招标公告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市政工程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招标人:九寨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品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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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