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 **5 日历天; 其中: ? 设计周期: ** 日历天 ? 施工工期: **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3月**日 ; 计划竣工日期: ****年3月9日 。 | 总承包计划工期:**5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 ?施工工期:**0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4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4月4日。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材料 | 1、资格审查 ..... (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 **** 年 ** 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1、资格审查 ..... (6)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 ( 1)设计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总投资 ****0 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在 **0 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工程或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设计业绩,(2)总承包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造价在 ****0 万元(含)以上的总承包项目(EPC)业绩;(3)施工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造价在 ****0 万元(含) 以上的业绩 | 类似项目是指:(1)设计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机电工程或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设计业绩,(2)总承包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总承包项目(EPC)业绩;(3)施工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施工业绩 |
| 4 | 第三章评分办法2.1.3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情况 ..... (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每项得5分,满分**分(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 / 。) 类似工程项目指:是指以下三种情况其中任意之一。 (1)设计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总投资 ****0 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在 **0 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工程或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单独签订或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业绩均认可) (2)总承包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造价在 ****0 万元(含)以上的总承包项目(EPC)业绩,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成员提供均可) (3)施工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造价在 ****0 万元(含)以上施工的业绩,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注:(1)、(2)、(3)考核期指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此处业绩不得和资信业绩里的项目业绩重复)。 | 企业情况 ..... (2)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每项得5分,满分**分(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 / 。) 类似工程项目指:是指以下三种情况其中任意之一。 (1)设计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机电工程或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单独签订或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业绩均认可) (2)总承包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总承包项目(EPC)业绩,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成员提供均可) (3)施工业绩: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施工的业绩,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注:1.(1)、(2)、(3)考核期指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2.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 3.施工单位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区外业绩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由施工企业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导入“桂建云”,评审时只需要核对表格内业绩信息,不需要查找扫描件) |
| 5 | 第三章评分办法设计标评分标准2.2.4设计标评分标准 | 初步设计深化文件的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性(0.0~**.0分) 优** 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性强; 良**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性较强; 中**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合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实施性; 一般6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的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一般; 差0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不具有可实施性。** | 初步设计深化文件的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性(0.0~**.0分) 优** 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性强; 良**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性较强; 中**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合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实施性; 一般6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的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一般; 差0分:初步设计深化文件不具有可实施性。 |
| 6 | 第三章评分办法2.2.4资信业绩 | 项目业绩: 接过合同金额(1)设计业绩:****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设计企业完成过或承接过总投资 ****0 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在 **0 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工程或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2)施工业绩:****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施工企业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造价在 ****0 万元(含)以上的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3)工程总承包业绩:****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造价在 ****0 万元(含)以上的总承包项目(EPC)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此处业绩不得和资格评审的业绩重复)。 | 项目业绩: (1)设计业绩:****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设计企业完成过或承接过机电工程或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2)施工业绩:****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施工企业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3)工程总承包业绩:****年1月1日至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完成过或承接过工程总承包项(EPC)业绩;每有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1.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 2.施工单位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区外业绩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由施工企业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导入“桂建云”,评审时只需要核对表格内业绩信息,不需要查找扫描件) |
|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备注:(1)拟投入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年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参与社保的人员,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新入职人员提供合同及入职后的本单位社保证明。(2)须附相应人员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桂建云为准。 |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 备注:(1)拟投入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参与社保的人员,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新入职人员提供合同及入职后的本单位社保证明。(2)须附相应人员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桂建云为准。 |
| 7 | 第四章合同条款**.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两倍支付利息。 逾期付款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停工,由此停窝工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利息;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支付利息。 逾期付款超过**天的,承包人有权停工,由此停窝工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
| 8 | 第四章合同条款**.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6)工程管理 | **)承包人其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在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直接损失,视工程损失的大小,按签约合同总价的 1%~**%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还应全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 **)承包人其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在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直接损失。 |
| 特别声明: 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未填写,现补充“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内容,因内容较多,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站下载澄清文件,以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未及时关注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施工单位业绩以“桂建云”信息为准(区外业绩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由施工企业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导入“桂建云”,评审时只需要核对表格内业绩信息,不需要查找扫描件) 3. 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文件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下载。 4.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现更改为:****年3月 ** 日**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