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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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城驿中心项目写字楼配套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P**8“**.2.1 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支付期限”由“合同签订完成且施工队伍进场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扣除 暂列金)的 **%,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及民工工资的预付款费用(若安全文明措施费或民工工资已先行单独支付则扣除相应金额)。”更正为“合同签订后监理下达开工令前七天支付(施工队伍需进场),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及民工工资的预付款费用(若安全文明措施费或民工工资已先行单独支付则扣除相应金额)”。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成都香投城驿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珂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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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