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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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自定义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1)投资范围:要求中标人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为招标人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度不高于****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建设范围: 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一期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边坡、地基基础、一般土建、室内外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配套、智能化、通风空调、钢结构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范围:本项目一期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其他:1)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3)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4)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3)项目运营范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标准厂房的招商、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及项目配套的经营管理(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