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公会至六堡二级公路二期工程(大平至水口段) 第1号补遗通知书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公会至六堡二级公路二期工程(大平至水口段)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4.1.**其他义务第(1)项中: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赁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第**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 。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项 投标报价说明 中: “ 2.9 安全生产责任险按最高限价的0.3%进行报价,作为不可竞争报价 ” 。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5.4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与投标人须知正文3.5.4要求保持一致”更改为:“本表后应附: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③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自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受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原件。 ”, 承诺函格式如下: 承诺函(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 承诺: (投标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 自 ** ** 年1月1日 至今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负责,若在评标阶段核实上述三类(或两类)情况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我方存在上述三类(或两类)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我方对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的决定均无异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顺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3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