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单位要求
更正内容: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补充说明:供应商报价应报1年服务费用,首年服务期不足1年,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阳路**4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话:****-******5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