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盘龙镇合吴路沿线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补疑 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盘龙镇合吴路沿线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的补疑通知发布如下: 1、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随本补遗文件以附件形式发出,请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投标函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填报按道路工程部分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和建筑工程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合计金额填报,即******.**元(大写:叁拾贰万玖仟伍佰玖拾贰元零玖分)。另在第6小条(其他补充说明)中分别填写道路工程部分安全生产费用暂定金额、建筑工程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额。”修改为:“投标函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填报按建筑工程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填报,即******.**元(大写:贰拾贰万贰仟壹佰玖拾玖元零玖分)。另在第6小条(其他补充说明)中分别填写道路工程部分安全生产费用暂定金额、建筑工程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3、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经济部分”增加“其他资料”。其他资料附道路工程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书为准。本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注意在相关网上查看,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补遗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