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渠县**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补遗**号各潜在投标人:我单位于****年2月**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渠县**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三分之二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现修改为:3.1.2业绩要求: ?近年( ****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三分之二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2、其余内容不变。3、本工程施工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保证金交纳时间均不变。招标人: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3月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