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_FJ_SGZCBW[F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公告中“合同估算价:******6.**元”,现更改为“合同估算价:******4.9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投标人须知2.**招标控制价总价为:******6.**元”,现更改为“招标控制价总价:******4.9元”。 2.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备注:本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年9月**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以建市〔****〕**4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因此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时,只需填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备注:本附录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中的内容。 本次澄清文件影响了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变更为****年3月**日上午**时**分。 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巴东县信陵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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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