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公路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 S**8融安至永福百寿公路(永福段)勘察设计 项目(招标编号: E**************** )招标 文件更正 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3.2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土地勘测定界、安全性评价、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提供相关资料及参加评审会议)以及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及外部评审”, 现更正为 : “1.1.3.2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安全性评价、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等提供相关资料及参加评审会议)以及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及外部评审” 。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设计人义务“设计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土地勘界等资料。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进行本设计项目所需的安全评价、林地审批、用地报批等工作……”, 现更正为 : “设计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进行本设计项目所需的安全评价、林地审批、用地报批等工作……”。 3、 其他内容不变。 ( 含更正公告-** ) 招 标 人:广西北投公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 3 年 2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