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XJ-****-**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富琳裕邦新外滩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磋商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一、原磋商文件中所提及的项目名称:“富琳裕邦新外滩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修改为:项目名称:“裕邦新外滩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二、(1)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的一、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修改为:“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年;”
(2)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的采购需求中“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富琳裕邦新外滩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修改为:“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富琳裕邦新外滩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元/年,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1)原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三、报价一览表的“磋商报价
(元人民币)”,修改为:“磋商报价(元人民币/年)。”
(2)原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三、报价一览表的“注: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元,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修改为:“注: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元/年,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金钊路1号裕邦新外滩1幢首层**铺位
联系方式:曾工,**********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新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号2楼
联系方式:林工,**********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