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业绩要求:不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江县敖江下游南江滨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HMY招[****]**7号
各投标人: 现就连江县敖江下游南江滨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MY招[****]**7号)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最终是以财审控制价为准,招标文件中最高控制价修改为******4元;现将审计后的清单控制价材料同时上传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以便投标文件的制作。 2、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⑦承包人应当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福州市相关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文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文件,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开工前向指定银行账户预存企业工资保证金(连江县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的银行由县人社部门指定在海峡银行连江支行缴存),预存额度为本工程合同价的5%,应采用现金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或在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的形式缴存,在完工验收合格1年后未发现拖欠工资的,可申请退回预存的企业工资保证金。”更正为“⑦承包人应当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1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转发福州市相关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文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文件,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开工前向指定银行账户预存企业工资保证金(连江县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的银行由县人社部门指定在海峡银行连江支行缴存),预存额度为本工程合同价的3%,应采用现金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或在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的形式缴存,在完工验收合格后,总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或保函、保证保险合同正本。”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连江县兴利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