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上虞区段)DQ4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Y**********************致各投标人: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上虞区段)DQ4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现作如下答疑和补充:一、投标人提问部分:问 1:招标文件P**,1.**.1分包条款:分包的其他规定: 机电工程施工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部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投标单位如无此资质,须分包,分包单位须经项目业主审核确认同意。请问:若无此两项资质,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将分包单位明确?如需明确,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资料?答 1:如需分包,投标时根据“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填写。问 2:浙江省交通厅已发布****年下半年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结果,根据《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版),在《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施行且发布首次信用评价结果后,执行新的信誉加分规则:1、人员信息公开得分、2、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3、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得分。 请问:招标文件P**-**,2.2.4(2)信誉是否按照省厅发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版)新的信誉加分规则实行?即1、人员信息公开得分、2、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3、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得分。答 2:信誉按照省厅发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版)新的信誉加分规则实行。招标文件会做相应修改,以本次答疑为准。二、招标文件更正补充部分:招标文件P**-**,2.2.4(2)第(3)点“已完业绩信息公开得分: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业绩信息挂钩的通知》(浙交[****]**7号)要求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并提供了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的,得 0.5分;”更改为“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得分①: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拟任项目经理为 AA 的得 0.3 分,得 A 的得 0.1 分,其余等级或未参加的不得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AA 的得 0.1 分其余等级或未参加的不得分;拟任安全负责人为 AA 的得 0.1 分, 其余等级或未参加的不得分;”。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9.2.5条“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的 2%。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更改为“安全生产费用应为第**0至第**0章合计(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的2%。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年 2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