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专用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谈判文件第五章三、技术、服务要求(二)产品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的序号9钢制衣柜(钢制类)中:“▲8、成交供应商提供****年以来符合参数要求的由获得国家计量认可和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钢制衣柜”检验类别为型式检验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依据标准:GB/T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格:H**0*W**4*D**(mm),尺寸公差±3mm(提供承诺函并且加盖公章)。”
更正为:“▲8、成交供应商提供****年以来符合参数要求的由获得国家计量认可和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钢制衣柜”检验类别为型式检验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依据标准:GB/T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提供承诺函并且加盖公章)。”
二、其余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2;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
3、采购品目:专用家具 ;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法和条件:(1)采购人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凭证资料后的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剩余部分。(3)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计费标准下浮**%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万以下收费1.5%,**0万-**0万收费1.1%),(若不足****元,按****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8、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采购预算:******0元;最高限价:******元;本项目实行单价限价,具体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1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8-********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