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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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类,按高分优先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可塘镇长桥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于****年2月**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本澄清公告所列述的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1、本澄清公告对“海丰县可塘镇长桥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综合评标办法”中的监理业绩进行调整: 原文:
修改后:
招标人: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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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