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政府道路整治工程初步勘察设计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更正为:****-******8。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2,更正为:****-******8。
巴汝分路口至马鞍山乡政府道路整治工程初步勘察设计费
更正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供应商: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第二章 磋商须知中“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更正为“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第二章 磋商须知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更正为“**.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一、承诺函 九、我单位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 ”因本项目接收联合体磋商,此条承诺删除;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未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更正为“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年2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中所安置新村**幢
联系方式:****-******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鸿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一段8号正祥国际小区6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8
凉山鸿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