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RZB-****-**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定安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项目编号“ZRZB-****-**3”现变更为合同上的项目编号:“ZRZB-****-**2”。如已打保证金的供应商,保证金截图上面备注的项目编号可不修改,响应文件须按变更后的项目编号“ZRZB-****-**2”制作。
(二)新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号鸿泰大厦** 楼开标1室
(三)评分标准-综合实力部分
增加:“IS******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减去:“2.投标人具备《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四)评分标准-本地服务能力部分
减去:
1.“投标人拟任命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证书”中第(4)点“CISP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家 )”。
2.“投标人在矫正监管方面具有良好的客户评价,有得到用户出具的感谢信或被评为优秀的,每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2 分(提供感谢信复印件或被评为优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改:
(1)原“投标人拟任命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证书”中“每具备一项得 0.5分,本项最高得 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本地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改为:“PMP 认证工程师证书、IT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各得 0.5分,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 1分,本项最高得 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本地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除项目经理以外团队成员每具备一项证书得 0.5分,一人具有多项证书不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 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本地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改为:“除项目经理以外团队成员每具备一项证书得 1 分,一人具有多项证书不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 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本地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参考依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4号)第十条第三款:“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安县司法局
地址:定安县环城北路海南省交通技工学校东北侧约**米
联系方式:张女士、**********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宗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四东路1号寰岛大厦霞飞阁8A室
联系方式:金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