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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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三标段补遗书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三标段招标文件已上网,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该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原内容为:“1.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2.市政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证书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注:1.省外人员需提供人员入川备案截图。2.以上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现变更为:“1.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2.市政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注:1.省外人员需提供人员入川备案截图。2.以上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 2、其它事项不变。
招标人:南充市顺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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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