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度G**5、G**7、G**7线大中修工程施工 答疑**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网上提问做如下答复:
回复:请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回复:已发布补遗文件,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回复:已发布补遗文件,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回复:已发布补遗文件,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回复:投标单位应根据已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表格,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报价的表格可自行考虑。无固化清单。
回复:已发布补遗文件,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疑问:由于历史原因,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基本存在有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的情况,例如中铁(中铁一局、中铁二局等)、中建(中建一局、中建二局等)、中交(中交一公局、中交二公局等)等,属不属于被同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多个子公司?此外央企各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地和办公地点不同,各自独立运营,自负盈亏;各公司都有自己独立的建筑资质,独立决定相关投标事项,不存在围标及串标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年修订版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该条例已经明确了“被同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多个子公司”不属于上述文件要求的中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超越上级文件要求、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回复:已发布补遗文件,以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回复:已发布补遗文件,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回复:投标单位应根据已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表格,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投标报价的表格可自行考虑。
招标人: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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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