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QDNLHPBB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中第9页、第**页、第**页、第**0页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递交本企业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年。”现修改为:“投标人应递交本企业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年。” 2.招标文件中第**页开标程序“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现修改为:“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时间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