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修改为“投标人上五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3.1条“进度款根据经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产值的**%支付”修改为“进度款根据经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产值的**%支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