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明中关村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 三明客家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宇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2项2.3条(3)“招标范围和内容”,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一、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2项2.3条(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补充内容如下:
二、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生态新城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超越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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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