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公安局物业服务(重)更改通知
一、项目编号:CWZC****-C3-****1-CGZX(重)
二、项目名称:苍梧县公安局物业服务(重)
三、更改信息
更正内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更改为: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