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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正公告.pdf
拉萨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年度“三包”物资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第一次)
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LWGJ-ZFCG****-**2
采购项目名称:拉萨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年度“三包”物资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一:采购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1包(第**页)、2包(第**页)、3包(第**页)、4包(第**页)评审办法中报价部分评分标准。
更正为: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要求,综合评分办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
1.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对应的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说明: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竞标报价×(1-**%);
2.以投标人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明细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为评审依据。
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更正事项二:采购招标文件
原采购招标文件第**页中的《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属于线下招标评标用表,本次采购招标属于线上不见面招标,故删除此表。
更正内容:删除原采购招标文件第**中的《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其余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编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
四、凡对本次更正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拉萨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号
联系电话:**********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徳庆区日月湖水景花园北区一排四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