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2.同类工程界定”要求:“2.1设计同类工程的界定: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设计项目和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设计项目。2.2施工同类工程的界定: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施工项目和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施工项目。2.3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工程的界定: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和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现更正为:“2.1设计同类工程的界定: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设计项目或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设计项目。2.2施工同类工程的界定: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施工项目或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施工项目。2.3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工程的界定: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或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须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第4款:“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钢筋、钢线、水泥、青等大宗建筑材料由发包人统一招标采购,并由发包人、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如以上建筑材料发包人不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发包人有权调整供应方式,仅需提前**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同意执行并承诺不因此提出任何索赔”。现更正为:“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钢筋、钢绞线、水泥、沥青等大宗建筑材料由发包人统一另行招标采购”。 三、青银高速公路增设唐山路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根据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的要求,青岛市工程咨询院于****年**月**-**日组织召开了青银高速公路增设唐山路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论证会议,关于隧道工程的施工工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明确了采用钻爆法施工合理可行。鉴于该项目为市级重点项目,且是在主城区范围内建设穿山隧道,隧道钻爆过程中会直接产生大量烟尘,爆破震动、冲击波、噪声等对周边居民生活生产产生影响,隧道内可能存在因爆破不当引发涌水、塌方等工程安全事故,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确保隧道通行安全。潜在投标人同类工程经验须包含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此项要求与本项目实际施工内容相符,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