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8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把荷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E******************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年1月**日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现对本项目的内容做以下更改: 更正事项1: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以上更正事项相关的内容均同步更正,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八 、联系事项 :
????????????????????????????????****年2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