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科N**商业配套项目配电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及限价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高科N**商业配套项目配电工程”有关招标文件澄清、补遗及限价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 通知 : 问1:很多电力施工单位并没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班组,仅仅借用某某公司资质优势掠取项目,中标后转卖项目,或者以次充好实施项目,严重影响项目质量。同时,因为此项目电源点均为供电局范围内资产,需要施工单位具备进展作业人员资格和能力,但是很多单位并没有进展作业人员资格和能力,导致项目工期严重延误、存在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请问,本项目是否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江北供电局相关部分针对此项目出具的进展作业许可证明材料?以充分保障本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是以《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为基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规定格式编制。 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江北供电局相关部分针对此项目出具的进展作业许可证明材料,投标人是否提供该证明材料不作为本项目资格评审的标准。 二、 补遗通知: 高科N**商业配套项目配电工程联系函回复汇总 文件资料随 本通知一并发布 ,详见附件。 三 、限价 通知 : 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壹仟肆佰贰拾柒万壹仟柒佰陆拾肆元玖角陆分 ),其中:措施项目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壹拾肆万玖仟叁佰壹拾壹元肆角肆分 )[措施费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4.** 元(大写: 捌万伍仟壹佰贰拾肆元陆角叁分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费总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且不得浮动,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项目业主):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代建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