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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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_GC_FW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新型绿色智能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前期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答疑澄清公告 (招 标编号:HBSJ-******FJ-********1) 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1关于分包表述不一致的,现明确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4.1条“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禁止设计分包 。 ”修改为:“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6.1要求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履约保证金表述不一致的,现明确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增加第4条履约保证金,具体为:“4.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为无条件保函,即见索即赔。” 3、最新红线图已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文件中,请各投标单位注意下载更新。 4、本项目投标单价报价统一在投标函第6条其他补充说明处填写,以便评审查看。 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1关于分包表述不一致,请明确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 答:详见澄清部分第1条内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6.1要求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关于履约保证金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是否需提交履约保证金。 答:详见澄清部分第2条内容。 3、用地红线图,说明5、地块北侧道路为虚线控制,进驻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修改、请明确地块北侧规划道路是否可以占用? 答:可以占用,后期以政府对应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4、根据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排水去向有两种:1)排放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但需跨区协调。2)在原址基础上扩容大塘污水处理站。可研文本建议排入现有的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请确认欲采取方案1还是方案2? 答:目前本工程工业废水排水去向仍在论证,尚未明确。本工程排水系统设计仅需考虑到园区内总排口即可。 招标 人:湖北长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3 年 2 月 9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