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二维码门牌采购安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二维码门牌采购安装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本次项目的类型为服务类。 2、以各包组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各包组的代理服务费。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本项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 计算方式:如项目预算金额为**0万,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如下: **0 万×1.5%=1.5 万元 (**0-**0)×0.8%=0.** 万元 合计收费: 1.5+0.**=1.**万元 5、响应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成交供应商对公户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巨顺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 ******1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高明沧江支行 联系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 ****-********,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二维码门牌采购安装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3.******(万元),更正为: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二维码门牌采购安装服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二维码门牌采购安装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3号
联系方式:****-********转****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巨顺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高明区荷城街道欢成街欢成四巷6号8座之四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姐
电话:****-********
佛山巨顺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