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主体信息中将本项目投标使用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企业人员、企业资质进行录入并公示。投标人在注册及录入业绩过程中碰到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电话:****-********。”的要求统一修改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在主体信息中将本项目投标使用的业绩、荣誉(获奖)、人员、资质进行录入并公示,否则相关信息评标时将不予认可。投标人在注册及录入业绩过程中碰到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电话:****-********。” |
| 递交时间 |